发布时间:2016-03-10 作者:作者:山东理工大学招标办
SDUT2016(招)003一、招标单位:山东理工大学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三、项目名称:山东理工大学医院用药品、医疗耗材,详见《山东理工大学药品、医疗耗材招标目录》。四、项目要求:(一)药品及医疗耗材质量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二)提供药品及医疗耗材的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书、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五、质量要求:(一)药品质量标准:凭资料证明认定其相应质量档次。(二)产品质量可靠性:以两年内国家和省药检部门公布的“药品质量公报”为准。(三)生产管理质量层次:以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文件为依据。(四)药品品牌知名度:以企业形象及品牌的认同程度为依据。(五)药品包装质量和实用性:以样品(已用药)为依据。(六)临床评价:以药品临床疗效、安全性评价、文献资料为依据。六、结算及付款方式:药品到货,由招标委员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一月后付款。七、投标书要求:(一)投标书封面。(二)报价明细及药品质量认证书(GSP),厂方合格证书(GMP)。同时报送报价明细U盘。(三)营业执照。(四)公司情况简介(公司成立时间,注册资金,公司人员组成,公司业务范围,隶属关系等)。(五)单位授权投标证明。(六)《山东理工大学医院医药购销诚信服务承诺》。(七)投标单位可选择全部投标或部分投标。(八)甲方新招标药品(药品招标计划书中已注明),投标时提供药品样本一份。(九)投标时提供企业印章印模留样备案。(十)投标文件必须胶印装订,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密封。
八、无效投标与废标(一)投标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视为无效标:1、投标方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方提供的投标文件不完整;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4、未按规定报价者;5、投标方对招标文件的要求未作出实质性响应;6、投标方不参加开标仪式及询标事宜;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二)投标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视为废标:1、投标方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投标材料;2、投标方在有效期撤回投标;3、在整个投标过程中,投标方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4、投标方串通投标;5、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不正当利益;6、中标人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九、时间安排:(一)2016年3月10日发售标书(地点:山东理工大学资产管理处),并缴纳资料费200元(不退),招标押金5000元(中标单位转为合同保证金,未中标单位退还),(二)2016年3月24日8时30分前,投标单位将标书密封以及报价U盘送达山东理工大学鸿远楼414室。(三)2016月3月24日9时整,在山东理工大学鸿远楼4楼评标室开标。
联系人:辛科联系电话:2780027 山东理工大学招标办 2016年3月10 日
附件:2016年药品招标.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