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药品、医疗耗材及试剂采购招标书 SDUT2016(招)011 一、招标单位:山东理工大学。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名称:山东理工大学医院用药品、医疗耗材、试剂,详见《山东理工大学药品、医疗耗材及试剂招标目录》。 四、项目要求 (一)药品及医疗耗材质量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二)提供药品及医疗耗材的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书、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五、质量要求 (一)药品质量标准 凭资料证明认定其相应质量档次。 (二)产品质量可靠性 以两年内国家和省药检部门公布的“药品质量公报”为准。 (三)生产管理质量层次 以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文件为依据。 (四)药品品牌知名度 以企业形象及品牌的认同程度为依据。 (五)药品包装质量和实用性 以样品(已用药)为依据。 (六)临床评价 以药品临床疗效、安全性评价、文献资料为依据。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药品到货,由招标委员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一月后付款。 七、投标书要求 (一)投标书封面。 (二)报价明细及药品质量认证书(GSP),厂方合格证书(GMP)。同时报送报价明细U盘。 (三)营业执照。 (四)公司情况简介(公司成立时间,注册资金,公司人员组成,公司业务范围,隶属关系等)。 (五)单位授权投标证明。投标时必须用封面夹包装,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密封。 (六)《山东理工大学医院医药购销诚信服务承诺》。 (七)投标单位可选择全部投标或部分投标。 (八)甲方新招标药品(药品招标计划书中已注明),投标时提供药品样本一份。 (九)投标时提供企业印章印模留样备案。 八、无效投标与废标 (一)投标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视为无效标 1、投标方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方提供的投标文件不完整;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 4、未按规定报价者; 5、投标方对招标文件的要求未作出实质性响应; 6、投标方不参加开标仪式及询标事宜;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投标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视为废标 1、投标方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投标材料; 2、投标方在有效期撤回投标; 3、在整个投标过程中,投标方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 4、投标方串通投标; 5、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不正当利益; 6、中标人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九、时间安排 (一)2016年9月 16 日发售标书(地点:山东理工大学资产管理处),并缴纳资料费200元(不退),招标押金5000元(中标单位转为合同保证金,未中标单位退还)。 (二)2016年9月28 日8:30时前,投标单位将标书密封以及报价U盘送达山东理工大学鸿远楼四楼。 (三)2016月9月28日9:00时,在山东理工大学鸿远楼4楼评标室开标。 联 系 人:武强 联系电话:(0533)2780027 单位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66号 开户单位:山东理工大学 开 户 行:淄博市农行大学分理处 帐 号:16256401040000110 注:药品、试剂及医疗耗材报价明细、评标细则、填报注意事项、购销承诺书、合同书见附件。 山东理工大学招标办 2016年9月 15 日 | |
附件:药品、医疗器械及试剂招标资料.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