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采购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3 作者:张盟盟

关于加强采购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

有关代理公司: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招标采购中心对2020年以来所有政府采购信息进行逐一的检查,重点检查了采购信息发布流程是否规范、政府采购信息是否完备齐全、涉密项目委托和专家个人信息是否遮盖等有关内容。发现有的代理公司在公开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信息时,存在未遮盖“个人(评审专家)身份证号码及银行账号等个人信息”的情况。

为落实财政部、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相关规定,杜绝以上事故的再次发生,现就做好今后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关代理公司务必高度重视信息发布审查工作,在发布“专家费用支付表”等信息时,务必对身份证照片、号码及银行账号等个人信息进行遮盖处理,确保信息发布规范合法;相关公司对存在问题采购信息,按照要求尽快整改到位,尽快排查问题原因,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420日前书面报山东理工大学招标采购中心。

二、有关代理公司应及时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采20219号)等相关规章文件,规范信息发布内容和流程。重点自查采购意向公告内容是否完整规范、采购需求内容是否充分有效、发布信息内容是否依法合规等方面。学习自查情况总结公司留存待查。

三、有关代理公司要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实行信息发布分级负责、责任倒追,做到信息制作、审核、发布各环节专人负责、专人把关、有错必纠。务必做到所有信息必须得到招标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的审核同意后才能发布。


 招标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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