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梳理论证设备更新贷款项目采购计划并编制报送采购需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31 作者:

关于进一步梳理论证设备更新贷款项目

采购计划并编制报送采购需求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上级最新通知要求,为了高质量如期完成国家发改委设备更新贷款项目采购计划,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充分发挥采购设备对我校学科专业建设的支撑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梳理论证设备更新贷款项目采购计划

请各学院、相关部门单位在前期报送的设备更新计划基础上,进一步进行梳理论证,对拟采购设备的重要性、必要性、适用性和先进性进行论证,深入分析拟采购设备对本学科专业、聚焦学科专业、相关学科专业的支撑作用;综合考虑现实和未来的需要,进一步落实拟采购设备的规格型号,全面准确描述技术参数,确保采购到的设备先进、适用;请提前准备好安装、使用条件,确保到货后能够及时安装、调试、验收、使用。

二、编制报送采购需求

待上级部门下达具体项目数额后,经学校研究同意将进入招标采购环节。为按照本项目“12月底完成招标采购并支付预付款”的要求,有组织、有计划、按时间节点做好此项工作,缩短前期准备时间,根据学校统一安排,依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请各相关部门单位、各学院在进一步梳理论证设备更新贷款项目采购计划的基础上,编制报送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编制的主要内容

采购需求包括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的时限和地点,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

(二)采购需求编制的适用范围

1.省集中采购目录(鲁财采〔202030号)内的货物,如服务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液晶显示器、扫描仪、复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触控一体机、碎纸机、空调机、办公家具等通用办公设备,由省政府采购平台集中采购,无需编制采购需求。

2.通用设备以外的其他设备需编制采购需求。采购需求编制由申报单位统一上报,各单位参考所上报的采购项目汇总表,可按学科建设平台、实验室建设、人才引进等归类方式,将本单位拟采购的设备(硬件和软件)尽量整合为一个或者数个采购项目。每个采购项目要对应一个采购需求表(附件1)。

(三)采购需求编制的具体要求

1.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遵循预算、资产、财务等部门有关制度,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

2.采购需求应当明确实现项目目标的所有技术、商务要求,功能和质量指标设置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供应商报价和项目实施风险的因素。

3.采购需求应当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可以直接引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和规范。

4.项目总额在1000万及以上项目,必须做采购需求调查。即:在确定采购需求前,通过咨询、论证、问卷等方式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项目采购历史成交信息等。调查对象不少于3个,并应当具有代表性。做需求调查的项目,应同时提报《采购需求调查表》(附件2)。

5.进口产品的采购需要上报省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四)采购需求编制的主体责任

1.采购申请单位为项目采购需求编制责任单位,申请人为采购需求编制的责任人。

3.资产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实验管理中心和业务主管部门将对采购需求进行审查。

4.各申请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统一提交相关材料,依法依规做好项目采购需求编制工作,确保国有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其他要求

(一)请各单位尽快启动相关工作,各单位负责人要对论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对本单位论证结果负总责。

(二)请各单位于202210141200前将采购需求表、采购需求调查表和仪器设备采购论证报告(附件3)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和负责人签字)同时报实验管理中心,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逾期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采购申请。

(三)报送采购需求过程中的问题请咨询招标采购中心,论证过程中的问题请咨询实验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招标采购中心,辛  科,0533-2780027

实验管理中心,宋亦刚,0533-2780845

电子邮箱:lab@sdut.edu.cn


附件:1.采购需求表

2.采购需求调查表

3.设备采购论证表


资产管理处 招标采购中心

实验管理中心

计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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