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设备更新贷款项目重要仪器设备市场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31 作者:

关于开展设备更新贷款项目

大型仪器设备市场调查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单位:

设备更新贷款项目已经完成学校组织的第一次项目论证,在论证过程中发现有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没有高度重视此次贷款项目的论证工作,市场调查存在不充分、不详细、不准确的情况;有的通过委托供货商代替进行市场调研;部分仪器设备价格偏高;提供的技术参数有明显的倾向性等问题。

为了确保贷款项目绩效目标,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保证采购标的好用、质优、价廉,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和学校有关要求,对各学院、部门提供的采购计划中单台(件)40万元及以上仪器设备(通用设备除外)进行进一步的市场调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自通知之日起至1115日。

二、调查方式:组织内部专家论证、专题调研会、网络查询、电话咨询、信函咨询。

三、调查对象:仪器设备的生产商、经销商,采购同类产品的其它单位。

四、调查内容:同类型产品的市场供给、产品更新、同类产品近期成交价格信息,有可能涉及到的安装送货、运行维护、系统升级、耗材备件等费用。

五、调查注意事项:

1.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市场调查工作,坚决杜绝委托供货商代替填写采购需求和市场调查的行为;

2.市场调查必须调查三个对象以上,包括信函、网络截图、电话记录、会议纪要等调查材料存档备查;

3.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要符合本单位的教学、科研实际需要,杜绝超高或倾向性的指标参数;

4.市场调查后,价格、技术参数等相关内容有变更的,及时修改采购需求,负责人签字后并报实验管理中心纸质和电子版。

市场调查是否充分决定了采购需求的编报质量,从而直接影响招标采购的效率和目的,请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再次认真细致地做好大型仪器设备的市场调查工作。对于在市场调查中敷衍塞责、流于形式,和供应商沆瀣一气、造成“围标串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向纪委监察机关报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进行追责。

联系人:招标采购中心  辛老师

        实验管理中心  宋老师



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中心

实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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